一日,他终于找到了调回刘得胜的借口,跟已经忙的两眼深陷、疲惫不堪的处长老郑提议:“我说头儿,咱是不是该把得胜调回来了?”
老郑累得连说话都免了,以目示意,让他接茬儿说。
杨元朝拿出了一个理由绝对充分的借口:“您也知道,当年,得胜曾处理过‘海娃’团伙,对情况比较熟悉。这回,这帮臭流氓的末日就算到了,可由于涉案人员多,多达好几十号人,而且,分布居住和活动的范围也不小,城里和乡下都有,如果想一网打尽,不漏一个,还得增加人手,最好是象得胜这样熟悉情况的人,您说呢?”
老郑见他那副正经严肃,不达目的决不甘休的架势,忍俊不禁地乐了,但仍啥话没说,也没表示同意与否,而是背剪起双手,在办公室里来回踱步,思考着。
杨元朝添砖加瓦地继续说:“差不多也快一年了,听派出所讲,得胜的表现不赖,不仅听所领导的招呼,尤其干活,更是一把好手,已经成为所里离不开的破案能手。并且,还由于破案多,使该所评上了当年先进,这些,都跟人家得胜的努力分不开,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可,脑袋光亮的老郑却依旧没任何明确的意思表示,仍来回不停地踱步思考。
杨元朝毫不气馁,正准备接茬儿忽悠顶头上司,不意,被老郑举手打断了。
老刑侦停住脚,把脸儿转向杨元朝,忽然,破颜笑了:“你就别在我耳朵边上嗡嗡个不停了,扰不扰民哪?若讲对得胜的了解和感情,我可比你强,他几乎可以说是我看着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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