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分钟后,唐哲停在一间位于死巷尽头的破烂草屋。即使想尽办法称赞也难以找到适合的赞美词汇,相较之下,忽然觉得自己住的那间什幺都没有的租屋处似乎也不坏。
至少不会像是经过一场暴雨就会倒塌的模样。
「进来吧。」
唐哲迳自打开大门,侧身让我进入。
茅草屋内的摆设倒是比外观还要舒适。
虽然是个人套房,不过该有的家具应有尽有。墙壁贴着不晓得从哪里弄来的乐团海报,厨房水槽堆着好些碗盘,矮桌和柜子放满了各式各样的杂物,没有看见衣柜,好几件衣物随意扔在床铺,玄关角落甚至堆了两袋垃圾。
完全是单身男子生活的房间。
……区区的破草屋却似乎比我那间租屋处住起来还要舒适这点实在令人感到百味杂陈。
唐哲一副回到家里的放松模样,随手拿起放在矮桌桌面的马克杯,走到厨房直接从水龙头盛了一杯水喝光,接着又迳自脱掉罪人服换成宽松起毛球的T恤和短裤。
原来罪人可以穿罪人服以外的服装吗?还以为这里像监狱一样不容许私人服装,不过从刚才街道清一色都是罪人服这点判断,大概只有在自家屋内或特定建筑物内才被允许脱下罪人服吧。
偏开视线不去看大叔的换衣画面,我局促不安地站在充满缝补痕迹的单人沙发旁边。
唐哲拿起一个橡皮筋将头发随意绑成马尾,又从矮桌桌面拿了一个马克杯走回厨房倒了一杯水,放到矮桌之后惬意地坐回沙发,随口问:「坐吧。你的名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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