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为了心爱的人而改变,拥有这理由就算值得。
一直想着这话的意义。这是一种义无反顾吗?抑或只是一种无谓的反扑?
我相信爱情真能改变一个人,更相信爱情能够毁灭一个人。当醒悟的时候,还会觉得值得吗?也许还来不及醒悟,浑身仅余一副不全的枯骨。改变,改变自己就能改变一切、改变结局吗?
当然不,但还是祝福小马。终有一天,他会明白的,那需要他自己亲身去体会。一切都不会为谁而改变,结局早已注定。他会明白的,每个人都会明白的,只看什幺时候、来不来得及。
坐在女儿的房间里好久了。
多久没见她?小马真的不错,为何没早些年遇见他,我一定让女儿嫁给他。
如果是这样,女儿现在……呵,一切在开始时便已注定了结局,不是吗。早已看得透彻的道理,失神之际还是会胡思乱想。
读过几份报纸,隔壁发生的事令人匪夷所思。我特地多注意自杀那人的报导。那人名叫王翊翔,他就是我把刀子给他的人吧,原来他就住在隔壁。缘份才该是令人匪夷所思的部份。
他住在隔壁也好多日子了,我却从没见过他,注定要相见,还是相见了。注定,无庸置疑。
看似无关的几件事其实牵连在一起,有无脚趾并非重点。可惜的是,我以为刀子将拯救他,他却拿刀子杀死自己。
他怪罪我吗?
不,他怪罪自己。他憎恨自己,所以杀死自己。他的死与我无关,可惜了那把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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