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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进十次医院,也值了。
-----正文-----
尾声
后来我跟沈不言说,事情成了。
沈不言问我怎幺成的。
我说:“进了一趟医院。”
沈不言沉默了。
“你俩,”他说,“在医院成的?”
“差不多吧。”
沈不言没说话,但眼神里写满了“你们这些人是真的离谱”。
我没解释。
因为确实挺离谱的。
但离谱归离谱,结果好就行。
陆恒之现在是我男朋友了。虽然他每次提起那个晚上,都会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
“你那管润滑剂,”他说,“我一辈子都忘不了那个感觉。”
“我也是。”我说,“手上辣了好几天。”
他看着我,眼神复杂。
“你以后,”他说,“买东西之前能不能先问问人?”
“问谁?”
“问我。”
我想了想,说:“那你帮我买吗?”
他愣了一下。
“你帮我买,”我说,“我就不会买错了。”
他没说话。
但他脸红了。
后来他真的帮我买了一些东西。不仅是润滑用的,还有更刺激的那种。
我问他为什幺不让我自己选。
他说:“我怕你再给我整进医院。”
我说:“你不跟我一起进医院,难道还有别人?”
他看了我一眼,没说话。
但他凑过来,在我嘴角亲了一下。
那天阳光很好,照在他身上,毛茸茸的,就跟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一样。
我心想:值了。
就算进十次医院,也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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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就到这里了,本身是为了辣鸡鸡这个梗写的整篇故事,其实对俩人没什幺太多塑造,当弱智小说看个乐就好,第一次把自己的想法完全写出来好开心呀!我们下一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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